一.国外旅游规划发展
1.初始阶段
旅游规划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英国、法国和爱尔兰等国,最初
旅游规划只是为一些旅游项目或设施做一些市场评估和场地设计,如饭店、旅馆等,这还称不上
旅游规划。
20世纪60年代中期-70年代初,
旅游规划在欧洲进一步发展,扩展到北美,再到亚洲和非洲扩散。
2. 过渡阶段
20世纪70年代后,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规划研究深入,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开始出现比较系统的旅游规划著作。
1977年, 世界旅游组织(WTO)对有关旅游开发规划的调查表明, 43个成员国中有37个国家有了国家级的
旅游总体规划。随后,WTO出版了两个旅游开发文件即《综合规划》(integrated planning)和《旅游开发规划明细录》(inventory of tourism development plans)。《综合规划》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一本技术指导手册,《旅游开发规划明细录》则汇集了对118个国家和地区旅游管理机构和
旅游规划的调查。
1979年WTO调查发现,1655个规划,55.5%的规划被实施,存在许多问题。如方法差别很大,规划对成本收益考虑多,对社会因素考虑少;地区规划比大区规划更有效。
作为成型阶段的标志,美国旅游专家冈恩(Gunn)于1979年出版了他早期旅游规划思想体系的总结著作《旅游规划》。
3.快速发展阶段
80年代是旅游规划研究的大发展时期,
旅游规划界对旅游规划本身认识更为深刻,大量的研究,使规划理论思想和方法得到进一步充实,研究方法也日趋多样化。体现旅游规划思想体系的专著及论文成果主要有:1985年穆菲(Murphy)出版的《旅游:社区方法》,1986年格滋(Gets)发表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
旅游规划模型”,1988年冈恩(Gunn)出版的《旅游规划》第二版,1989年道格拉斯.皮尔斯(Pearce)出版的《旅游开发》等。
学术界基本达成共识:
旅游规划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交叉学科,任何其他学科的规划,如城市规划和建筑规划都不能替代它;还提出了系列指导旅游规划的理论,如著名的门槛理论和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规划方法上,穆菲(Murphy)的社区方法和投入产出分析被广泛应用于规划中;定量研究得到迅速发展;西方的主要旅游期刊如《旅游研究记事》、《旅游研究杂志》、《旅行研究杂志》、《旅游管理》等都发表了大量的有关旅游开发和规划方面的研究论文。另外世界旅游组织出版了旅游规划方面的多项出版物,如《国家和区域
旅游总体规划的建立与实施方法》等,显示出了世界旅游组织对规划指导性和操作性的重视。
80年代末随着娱乐休闲度假旅游呈上升势态,对休闲、娱乐和度假规划的研究受到重视。其中Clare.A.Gunn的《度假景观: 旅游区设计》是比较成熟的度假地设计指导手册。
4. 深入发展阶段
90年代以来,
生态旅游规划理念渗透到各种
旅游规划之中,逐渐发展成为旅游规划的主流和方向。
美国著名
旅游规划学家爱德华·因斯吉普(EdwardInskeep)为旅游规划的标准程序框架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两本代表作《旅游规划:一种集成的和可持续的方法》、《国家和地区旅游规划》是面向旅游规划师操作的理论和技术指导著作。同期世界旅游组织也出版了《可持续旅游开发: 地方规划师指南》及《旅游度假区的综合模式》等。这些著作的出现使旅游规划内容、方法和程序日渐成熟。
另外,国外学术界对旅游开发所产生的各种旅游效应也十分关注,从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研究旅游发展问题的学者也越来越多。
二.旅游规划在中国的发展
1.初步萌芽阶段(1978—1985)
中国旅游业萌生于新中国的外交工作。直到1978年以后, 我国旅游业才从外事接待工作中分离出来, 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产业。1979年邓小平到黄山旅游时提出,要有一个规划。中国国家旅游局于20世纪70年代成立。1981—1985年, 是我国国际旅游市场高速成长的时期,但是,这一时期的
旅游规划也具有典型的特征:一是无流派,二是无规范,三是无边界。这一时期我国旅游规划工作定性为资源导向型, 基本沿着资源导向思路, 以资源性质决定旅游活动类型,然后进行规划。
2.探索研究阶段(1986—1996)
1986年我国正式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支柱产业。与此相应地, 旅游规划进入了探索研究阶段。在全国旅游计划的开发工作上, 最具代表性的是国家旅游局直接投资或部分投资, 进行了西安、桂林、苏杭、广州、北京、上海等几个重点旅游地区的系列建设工程。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人造旅游吸引物和主题公园在全国大量涌现。90年代中期,我国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如火如荼, 促进了旅游规划在全国大规模地进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 供求矛盾有所缓解, 市场需求也发生了变化, 市场由卖方转化为买方, 这一时期的旅游规划进入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化规划阶段。旅游规划的内容开始注重对旅游客源市场的分析, 并开始将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加以系统化的规划。
3.重新整合阶段
1997—1999年是我国旅游规划编制的低潮期。由于此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泡沫现象已有显现, 加之亚洲金融风暴的波及, 旅游业除了游客与收入“滞胀”外, 还有人造旅游吸引物、主题公园、度假区建设失误的负效应。
4.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2000年起,亚洲经济的复苏,1999年国庆期间第一个旅游黄金周的井喷现象。中国旅游业凭借如此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及已经形成的旅游产业规模,达到支柱产业地位。以2000年为里程碑, 中国旅游规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 一是地方性
旅游规划和旅游目的地规划的需求激增; 二是
旅游规划的队伍不断壮大; 三是外国专家参加省级
旅游规划的编制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四是
旅游规划的规范化趋向明显。1999年3月29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又于2000年11月22日颁布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于2003年2月24日颁布了作为国家标准的《
旅游规划通则》。这是我国旅游规划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这个阶段的
旅游规划实践开始了六个方面的演进更替:一是旅游规划最大的变化是从业性质的转型,即从第二阶段兼职性质的“旅游规划发烧友”演变为第三阶段职业化的“旅游规划执业者”;二是旅游规划编制者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者演变为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
旅游规划的编制运作从学者们的个体行为演变为法人单位的集体行为;四是
旅游规划项目从业主直接委托编制者演变为通过招投标形式委托;五是
旅游规划内容从学者们的自圆其说演变为政策性的规范界定;六是
旅游规划成果评审从同行们的会审形式演变为大众参与的程序化操作。总体上讲,这些演变更替是积极的和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