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森林公园和风景区规划中, 疗养地的选择因其疗养目的、公园位宜与条件等会有较大的差别。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决策:
一、森林条件
一般应在
森林公园中选择成片森林(50—100公顷以上)的中心部位, 森林小气候特征明显, 有条件时, 应在规划前对了解不同区域的小气候指标, 包括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极温值、降雨以及空气中含尘、含菌和负氧离子浓度等, 选择那些对人体舒适和疗养最适宜地段设计疗养度假场所。森林覆盖率在40—70%左右, 林分以针阔混交的中龄林以上的稳定林分。森林组成树种中以松、桧、榉、栎、柏等为佳。并在规划中多补植一些具有杀菌功能的树种。
二、地貌条件
疗养地尽量包含有多种地貌单元, 最好有较大面积的水体与开阔的坪地, 以及一定数量的稀疏林分。坡度平缓但有起伏变化。通风向阳无污染的气流和水体。岩体无放射性污染等。
三、位置条件
对一个公园或风景区整体而言, 疗养地不应置于中心景区或者集中娱乐区, 与上述地区虽有一定距离但又不能相距太远, 不便疗养人员参加娱乐活动。同时又要尽量减少其它游客对疗养区的影响。
四、面积
一般确定养疗区面积大小时, 应综合考虑使用目的, 森林环境的稳定性与疗养功能, 公园面积大小及其它社会经济条件。每公顷森林疗养人数应控制在1—2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