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后,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发展成为要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全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勇先创景归纳出“十二五”成果数据和“十三五”发展目标,总结了风景名胜区下一步如何去做。
“十二五”成果数据:
审批:国务院于2012年审定公布第八批1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国南方喀斯特二期、澄江古生物化石地、新疆天山3处项目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数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建立风景名胜区962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风景名胜区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2.02%;拥有世界遗产48项,包含自然遗产10项、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4项,其中30项分布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中,是30年来全球世界遗产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投入:“十二五”时期,中央和地方持续加大风景名胜区保护投入,其中,中央直接投入约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完成景点保护项目1029项,环境整治项目676项,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项目1036项,生态治理、环境监测项目410项。
建设:“十二五”时期,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完成车行游览路建设376项、游步道建设421项,完成水、电、通信等基础工程建设688项,完成游客中心建设399个、解说教育设施建设318项、公共游览设施建设557项。
旅游:“十二五”时期,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6亿余人次,约占全国游客总量两成。以39处涉及世界遗产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例,仅去年就接待游客1.8亿人次,提供就业岗位9万余个。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设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107个、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86个。
“十三五”发展目标:
风景名胜区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职能进一步落实,《条例》配套制度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标准体系。
风景名胜区规划管控更加有力,现有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实现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详细规划覆盖面大幅提高,实现对每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每2年开展一次遥感动态监测的目标。
风景名胜区保护投入进一步加大,保护和游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游憩利用功能进一步发挥,成为公众生态文明教育、旅游休闲度假的重要载体。
1.完善制度机制
制度建设: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办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管理办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办法等制度研究。
标准规范:研究制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范,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技术规范、风景名胜区术语标准、风景名胜区资源分类与评价标准、风景名胜区保护分区划定技术导则、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技术指南等。
2.优化体系布局
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体系建设:风景名胜区数量增加100处左右,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数量占比不低于40%,西部地区数量占比不低于40%。
3.强化规划建设管控
规划编制审批:实现现有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力争第一轮总体规划审批全覆盖;抓好主要入口区、游览服务设施集中区等较多建设活动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覆盖面大幅提高。
规划实施监督:每5年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推动实现每两年对每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一次遥感动态监测。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的遥感动态监测取得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4.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建设一批保护性基础工程设施:包括核心资源保护、必要的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含公共厕所)、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小型管理用房等。
建设一批保护性监测设施:包括门禁设施、门票预约与游客量实时监测系统、规划实施与建设管控监测设施、资源环境监测设施等。
建设一批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开展20个以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智慧景区示范。
5.推动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和社会经济发展
建设或提升一批游览服务设施:包括“五个一”工程项目、科普教育设施、游客安全设施、游览步道栈道、生态停车场、必要的车行道等。
6.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要积极发挥风景名胜区制度、体系和实践优势,推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持和参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度制定和相关工作落实,科学界定国家公园的功能定位,妥善处理国家公园与已有各类保护地的关系。
7.加大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实施风景名胜区公众宣传与解说教育行动计划:制定专门工作计划,组织各地从公众、游客和青少年科普3个方面开展持续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对公众广泛宣传风景名胜区性质、价值、地位和作用等,对游客持续开展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等方面的解说教育,对青少年深入开展科普教育、野外教室、课外实践等科普活动。
8.加强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
开展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系列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规制度、规划管理、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与旅游、解说教育、智慧景区等方面。
(本文部分内容摘自中国建设报)
附件:
《全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