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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政府出台对乡村旅游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时间:2013-01-07 18:41  来源: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  作者:乡村旅游规划

        从池州市旅委获悉,近日,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乡村旅游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评为“安徽省最佳旅游乡镇”、“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安徽省旅游乡镇”的,市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 万元奖励;对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据悉,除此以外,池州市还对乡村旅游在用电、土地、环保、信贷等方面都给予优惠政策。

        按照《实施意见》,池州市将按照巩固提高一批、建设发展一批、规划推动一批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示范和典型引路,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十二五”期间建设不少于6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12个省级精品村、40个四星级以上农家乐,120个以上三星级农家乐,形成特色旅游小城镇、乡村度假区、专业旅游特色村互动协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使乡村旅游成为全市旅游经济的新亮点。到2015年,力争全市乡村旅游区接待国内游客达到1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

        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视点:以奖代补,能够促进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强化优质服务、坚持特色发展、发挥星级示范带动、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的创建和乡村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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