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广西地方标准《广西
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将于4月15日开始实施。《标准》升级、细化了各星级
乡村旅游区标准,而最高星级也升至五星级。
据介绍,《标准》将代替2008年提出的《广西乡村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针对大中型规模的乡村旅游区进行规范指导,依据
乡村旅游区的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项目与活动、经营管理、市场吸引力、旅游厕所、环境卫生等14项软、硬件水平,进行评分确定等级。
《标准》对环境、安全、购物等近年来在国内受到游客投诉较多的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按照5星级标准,
乡村旅游区空气质量要达到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安全方面,要求做好家禽家畜的管理与防疫;购物方面,旅游商品质量合格,明码标价,无欺诈、强买强卖、尾随兜售等行为。
按照《标准》,4星级
乡村旅游区年接待旅游者需达到20万人次,5星级年接待旅游者需达到30万人次。
广西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乡村酒店、果园采摘、生态垂钓、休闲农庄等城郊旅游新业态旅游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底,广西共有农业旅游示范点221个。
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视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
乡村旅游的发展,使
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地平稳推进;星级的创建,有利于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质量。发展
乡村旅游,应按照先调查评价,再进行
乡村旅游规划的原则;应规划出特色的旅游产品,所谓特色旅游产品就是具有独创性、垄断性、优质性,而被旅游者认可的高品牌旅游产品,具有“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变”的立体思维动态开发模式新观念,以此推动旅游业的不断创新及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