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5件,其中陈国强等15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海口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议案》,经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构成议案。
经深入研究,决定将其列入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先进行调研。
议案提出,“农家乐”的兴起为海口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也带来了环保、卫生、安全、行业良性发展等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农家乐”基本还处于无序的状况,基础建设不完善。一些“农家乐”在规划布局上缺乏整体性,与生态资源旅游不协调,占用耕地、乱建设、乱开发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因此海口应尽快制定《海口市农家乐管理办法》,明确农家乐的发展、规划布局、管理机制和体制、方式、职责、执法监督、违规处罚、奖励等内容,制定完善农家乐卫生、安全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规范海口农家乐,推动农家乐旅游持续发展。
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直接办理,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带领法制委委员和部分法制专业代表小组的市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走访部分“农家乐”、“
休闲农庄”、“度假村”等,实地了解海口
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情况,分别听取了市、区旅游委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有部分农家乐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对议案提出的制定海口市农家乐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研究,经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快海口
乡村旅游发展的调研报告》。主任会议认为,目前海口乡村旅游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规划和土地保障不力、交通不畅、资金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马上制定
乡村旅游管理地方性法规的条件尚未成熟,决定将其列入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先进行调研,条件成熟时列为审议项目,也可由市政府先制定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实施一段时间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提交议案的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勇先创景乡村
旅游规划中心视点:为保障
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当地政府对每一寸土地的开发都有详细的
规划,以充分利用好本地的自然环境、文化资源来发展
乡村旅游,一旦在开发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就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当地政府也应该有
乡村旅游方面的立法,对开办
乡村旅游经营的个人或组织、经营规模大小、土地房屋租用、生态环保、安全规定等,均建立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对民宿、农庄等也要有专门法律规定,为当地
乡村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