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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旅游业出新则 旅行社首进全国百强奖励20万

时间:2014-06-20 15:11  来源:北京勇先创景规划设计院  作者:旅游规划中心

        从青岛市旅游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旅游业率先科学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切实加大对旅行社做大做强、创标升级、多样化融资、引进旅游客源的支持力度,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实施细则,从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评定为5A和4A级旅行社及旅行社引进客源等各方面给予旅行社不同的奖励。

        青岛市鼓励引进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知名品牌管理公司,支持旅行社企业通过重组、联合、兼并等方式,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5A和4A级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实施细则还规定,设立星级导游员制度,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导游员,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和0.2万元。对在全市导游大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的从业人员,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和0.2万元;对在全省导游大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的从业人员,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对在全国导游大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的从业人员,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

        勇先创景旅游规划视点: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业同样亟须转型升级,旅游社也应积极转变经营方针,适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通过收购、重组、兼并等形式,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加营业网点,增扩地接营业部,丰富服务项目,延伸产业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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