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吹响了农村农业深化改革的号角。对金融机构来说有着五个利好:一是农地入市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土地资源,亦为金融机构开辟农村市场提供了新渠道;二是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产业化促进政策,将会有一大批的“乡村能人”或者返乡创业人士将以自己的资金优势、社会资源优势与本土农民开展合作,摆脱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助推产业升级,延伸金融机构产业链;三是新政策对资金的倾斜引导。未来进入乡村旅游开发的资金属于进入“三农”领域的社会资金,金融机构投资乡村旅游将会获得政府资金的支持和扶助;四是乡村旅游休闲让乡村和城郊成为消费的主战场,为县域金融机构零售业务的发展开辟新增长点;五是一号文件宏观层面明确提出要对农村生态进行恢复、保护、建设。这将会提高乡村旅游的吸引力,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亦可拓宽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延伸边界。
按照国家旅游局方案,2014年将在全国择优创建35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0个示范点,大力推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涉农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发展定位,着力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金融服务水平。首先,要强化合作意识,通过加强与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全面合作,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其次,要强化信贷服务方式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改进营销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此外,要重点支持旅游农业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包装和整合支持力度,促进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的同时,也为自己开辟一片蓝海。
勇先创景乡村
旅游策划中心指出,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服务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培育相结合的原则,既强调推进涉农金融机构更好发挥支农服务功能和作用,又注重培育发展新的服务主体,促进农村金融的适度竞争,增强协同效应,提升服务充分性;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充分凝聚发挥各方面政策的合力,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贷款、农村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农民合作社贷款情况,并据此制定金融政策和差别化监管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