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3亿元支持乡村旅游
时间:2014-11-06 17:31 来源:勇先创景 作者:乡村旅游规划中心
自2013年以来,山东财政累计安排3亿元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山东省乡村旅游业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在支持“好客山东”的同时,突出打造“美丽乡村”。山东省对规模化发展、依法登记注册、“改厕改厨”验收达标的乡村旅游经营户,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每户0.8万元、0.5万元和0.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截至目前,省级累计安排1.15亿元,对全省1.3万多户进行了奖励。
对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县(市、区)、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分别按照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截至目前,省级累计安排3140万元,对12个县、19个镇、40个村进行了奖励。
勇先创景乡村旅游规划中心视点:对山东的做法要点“赞”。众所周知,农业和工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因此世界各国对农业的发展都或多或少的进行补贴。而“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乡村旅游的大力支持,就是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就是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